各区、市大数据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大数据局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市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网上申报时间
2024年9月24日8:00至10月16日20:00。
二、网上申报流程
(一)个人网上申报。申报人员登录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(登录方式1:https://117.73.253.239:9000/sdzc-
web-ui/business/login/login.html;登录方式2: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凯发app官网—服务大厅—系统快捷入口—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)注册个人账户,依次填写个人信息、上传相应证明材料,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。
(二)单位网上审核上报。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登录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,注册单位账户,接收申报人员材料,审核无误后,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上报。具体步骤如下。
1.单位用户点击“职称申报数据审核”,按照文件政策要求,逐一审核申报人员信息;
2.信息审核无误后,单位用户点击“职称申报数据上报”,一般情况下,选择“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”。各单位在数据上报时,若有提示没有相应路径,则需要先新增路径。申请方式详见附件3。
(三)主管部门审核上报。按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原则,各区(市)大数据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区(市)层面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、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;市大数据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。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。
(四)呈报部门审核呈报。市大数据局汇总全市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信息后,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呈报“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”审核。
三、报送纸质材料
经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于10月18日前(休息日除外),将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纸质件一式5份(系统生成,a3纸双面打印,原件),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大数据局,由市大数据局汇总收集后统一报省大数据局。其中,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中“呈报部门意见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大数据局统一加盖公章,各申报单位无需盖章。
联系电话:85912286,85912587
报送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816室
邮政编码:266071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,须在“现专业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”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。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、市直部门(单位)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,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。
(二)其他未尽事宜,参照省大数据局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执行。
附件:1.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2.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》和《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的通知
3.路径申请和主管部门审核操作说明
附件1:鲁数字〔2024〕32号: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: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》和《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的通知.pdf
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
2024年9月14日